自1979年進入廣告圈(當時的台灣廣告)到今年,剛好年滿30年。一開始配屬在營業部門,後來也到行銷企劃部、管理部接受各種工作的磨練,最後又回到營業部。於1987年派駐日本電通,參與日本豐田汽車的廣告作業,半年後回國接手當時最大客戶和泰(TOYOTA)。於1992年升任執行副總經理至今,這段期間曾於1999年參與創辦貝立德股份有限公司,出任該公司執行董事數年。另外在2006年創立新極現廣告股份有限公司,經過競爭激烈的比稿,爭取到高鐵媒體的獨家代理權,現在也兼任該公司董事長。
不管是在台灣電通對企業的全方位廣宣服務;或是新極現的高鐵交通媒體,他認為都是很重要的廣告工作,身為廣告人常常以「電通鬼十則」自勉自勵,他認為本著這種精神態度工作的每一位廣告人都是他心目中的「傑出廣告人」(囿於版面敬請自行上網或是去書店搜尋吉田秀雄的電通鬼十則)。
提到對廣告人的期許,他與我們分享了以下這段話:
廣告是「人」的行業,所以「人才的養成與培育」就顯得格外的重要。
最近常常期勉公司的同仁,無論在哪一個崗位,每個人都要以『CD』的角色自居,當然不是每個人都來當「創意總監」的意思,這裡的『CD』指的是『Communication Designer』,也是現在日本電通非常重視的一個新興職位。
『Communication Designer』在字面上的意義是『傳播』或是『溝通』的『設計師』,進行設計的內容不再是用「電視+平面+網路+活動公關」的「1+2+3+4」式「加法型」思維,去進行工作分配,「去」接觸消費者;而是以整體性的角度,用「1x2x3x4」的「乘法型」發想模式,來設計與消費者接觸的各個場景和氛圍,讓消費者主動「來」接收我們要傳遞的訊息,甚至還能進一步為我們傳遞訊息(buzz行銷),創造出行銷傳播的加乘效果(synergy effect)。
『Communication Design』,我想這是我們可以努力的部分。